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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一季度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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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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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5月15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通报1-4月份的商务运行情况。沈丹阳称,一季度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两位数增长。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495.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

 

一季度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两位数增长。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495.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同期货物进出口同比下降6.3%)。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49.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进口946亿美元,同比增长10.6%。服务贸易逆差396.6亿美元。

 

旅游为第一大服务贸易类别,进出口493.1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33%,同比增长26.8%;建筑服务进出口增长迅猛,进出口65亿美元,同比增长78.4%。高附加值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出口较为强劲,同比增幅分别为17.4%和25%。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是我国服务贸易顺差较大的服务类别,实现贸易顺差40亿美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顺差为29.7亿美元;而服务贸易逆差占较大比重的仍为传统的旅游和运输服务。

 

“长江经济带”地区服务贸易增势良好。2015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服务进出口总额614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41.1%;比上年同期增长13.6%,超过全国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拉动全国服务进出口增长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31亿美元,增长9%;进口383亿美元,增长16.5%。上海继续领跑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289亿美元,居全国首位,增长15.1%;江苏123亿美元,浙江81亿美元,分别增长8.2%和10%。

【关键词:服务贸易 进出口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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