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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2017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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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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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土资函〔2017〕2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落实我省2017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现将《2017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为牵引,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熔合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一是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土资发〔2016〕187号),制定我省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实施意见;二是深入推进7个县(市)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试点“示范工程”,为全省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探索示范样板;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主要矿种矿产资源“三率”监管考核办法,努力提高全省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水平;四是建成启用全省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政用产学研专家库、技术库、需求库、案例库和推广应用“四库一平台”;五是加强与省地税局合作,推进资源税征收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机制的衔接;六是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的工作方案》(国土资发〔2016〕195号),配合国土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建设。

二、推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研究储量评审备案权限下放具体办法,建立推行全省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网络直报模式;二是研究出台储量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库;三是完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考核和监管体系,实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评分考核和信息通报公示制度,保障资源家底真实可靠;四是配合国家开展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统一确权登记研究工作。

三、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资源形势分析

一是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及登记,加大矿产勘查成果信息发布、储量数据分析力度,及时更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二是编印2016年度湖北省矿产资源年报和储量表,为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服务。

四、全面深化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开发利用及变化情况

一是开展储量动态监管技术标准修订工作,全面提高矿山资源储量监测质量;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考核及储量年报实地核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台账,确保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常态化;三是全面启用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五、推进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改革

一是启动湖北省矿业权评估公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高矿业权评估报告质量,进一步加强评估报告公示管理;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矿产资源及矿产品“量价双控”监测,建立矿产资源消耗量、采出量、损失量,以及矿产品产量、销量和产品链(产品规格)监测研究;三是研究建立主要矿种基准矿价,服务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建设。

六、加强地质资料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6〕11号)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地质资料汇交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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