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钢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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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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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组织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
截至2018年9月中旬,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3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13项,其余正在推进中。辽宁省通过督察整改,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而钢铁方面:
◎2017年以来,辽宁省政府与各市签订《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责任书》,清理“地条钢”生产企业66户。
◎辽阳钢铁、营口钢铁等企业多台在建或未建炼铁设施虚报为建成项目并上报备案,导致330万吨违规炼铁产能在2014年后得以续建,并为后续产能扩张预留空间和对钢铁落后产能集中的辽阳县排查不到位:目前营口市对营口钢铁有限公司项目,按照实际建成的2座1360立方米高炉、2座120吨转炉进行了备案;辽阳市已编制上报了《辽阳联合钢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优化升级项目总体方案》。2018年3月,印发了《关于对辽阳县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与省发展改革委组成检查组,再次对辽阳县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开展专项检查。
◎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问题比较普遍,从对13家企业抽查结果看,没有一家企业能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减排措施:按照“提前响应、预防为主”的原则,省环保厅组织各市及企业修编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操作性、强制性和考量性,切实提高应急预案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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