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锁定12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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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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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会议指出,2020年,必须坚定必胜信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注重方式方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
会议要求,全系统需要着力做好12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其中包括: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各项举措。
二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
三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四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五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
此外,还要做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要在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启动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做好国家空气、地表水、海洋监测网络的并行衔接;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启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