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十四五”末我国数字服贸进出口总值有望撑起服务贸易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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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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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2021服贸会“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上,商务部发布了《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报告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规模快速扩大,数字贸易法律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商务部预计,到2025年,中国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
商务部服贸司副司长王东堂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具有六个方面突出特点:一是数字贸易规模快速扩大。我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了47.4%,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从30.6%增长到44.5%。二是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我国数字经济体量巨大,2020年规模为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我国产业体系完备,工业门类齐全,农业服务业规模庞大,数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三是数字贸易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四是数字贸易领域有序开发,自贸实验区文化、电信等领域不断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自贸实验区推广至全国。五是市场主体发展活跃,2020年我国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书上占全球的比重接近20%。六是数字贸易国际市场拓展持续。比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我国的现在已经达到220多个,2020年执行金额达到470亿美元,全球头部的社交媒体十位中,有五位是中国企业,业务遍布亚洲、北美、欧洲等地。
王东堂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仍然面临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足,高端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数字治理理念和手段相对滞后,数字服务领域开放程度有待提升,城乡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相关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数字贸易发展需要。“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从机遇方面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明确指出要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进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人员跨境出行受限,大量依赖面对面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到线上,推动数字贸易逆势增长。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快速推广应用,为数字贸易发展也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潜力巨大,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将为我国的数字贸易相关企业提供新的市场机遇和前景。
从挑战方面来看,主要大国纷纷出台数字贸易国家战略,完善国内立法等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竞争的新赛道、新领域。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加剧数字鸿沟和数字贸易失衡,影响全球包容性增长。数字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数据泄露,黑客攻击,侵袭数据系统等事件频繁,一些国家将数字安全泛化,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趋势抬头。
展望“十四五”,王东堂表示,我国数字贸易规模将会持续扩大,预计到2025年,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数字贸易新业态将不断涌现,数字贸易开放水平有序提升,数字贸易规则制度逐步健全,国际竞争力将明显提升,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能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