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深化环评改革推动全省中试基地发展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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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建设,加快我省石化、材料、装备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中试基地建设的通知》,采取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强化环评包保服务,加强调度落实等措施,加快推动我省中试基地项目落地实施。
“简化审批”
一是简化环评编制内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采纳的,其入园中试基地及中试项目环评实施简化管理。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规划环评监测数据符合时效性要求的,简化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简化相关评价内容。
二是简化总量指标确认手续。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为规划中试基地项目预留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对于入驻基地的中试项目,在环评审批中豁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将环评确认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总量控制台账。
三是简化变更中试项目环评。建设单位利用原有中试设施、设备开展新的中试项目,若未突破原有环评文件所列要求及产排污总量,不增加环境风险,且经专家论证原有公辅工程、环保措施能满足调整后项目环保要求的,无需另行报批环评。
“全程包保”
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坚持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中试基地项目落地。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确定一名包保责任人,做好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环评的跟踪服务,指导做好环境安全、达标排放及危险废物管理等工作。
“强化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对接,依照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典型示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逐市调度工作进展,压实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指导各市、各园区加快完善中试基地依托环境基础设施,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为中试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