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八项措施推动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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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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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依然偏快,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仍然过快,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从工作层面看,还存在着认识尚未完全到位、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重点工程建设滞后、政策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国家将采取以下八项主要措施: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计划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等落后生产能力分别达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推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各项经济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动员全民节能减排。
今年是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第一年。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统计部门正抓紧核实2007年各地区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各地区千家企业的考核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对2007年节能工作的评价考核,3月底前完成对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5月底前完成对各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
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交干部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要作出说明,限期整改;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暂停核准和审批该地区和企业新建高耗能项目。对完成节能目标的政府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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